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渭南至玉山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16522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5〕1080号 |
发布机构: | 厅财审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渭南至玉山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2-17 |
省高速集团: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高速公路榆蓝线渭南至玉山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5〕252号)转发给你单位,望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渭南至玉山高速公路正式联网收费后,应同步开通国家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完善绿色通道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二、严格执行《陕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联网收费管理(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路况信息,设置清晰、明显、规范的指路标志,文明优质服务,确保高速公路畅通。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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